由清华大学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分别牵头起草的《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将于12月初进入第一读。草案规定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价差部分由全国电网分摊或政府补贴。
有关专家透露,如果不出现重大分歧,在三个月左右时间完成三读后,这部以长远解决国家能源可持续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及减缓气候变化问题为总体目标的法律有望在2005年两会期间颁布实施。
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成
《草案》确定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总体目标。到2020年,小水电发电装机容量达7000-8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2000-30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1000-2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超过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比2000年翻两番,超过1.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构成中占10%以上。
实行固定电价制度
《草案》确定由国家电监会负责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的制订和实施,原则上将建立固定电价制度(购电法),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风险。《草案》中规定,将根据当时社会平均水平测算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确定统一收购电价。要求政府定期更新公布保护性收购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价差部分由全国电网分摊或政府补贴。
用电大户承担额外成本
《草案》确定,将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RPS),与购电法配合实施。规定500万千瓦以上规模发电企业必须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义务;强制大规模发电企业拥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如5%左右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等;电网公司或大用户(如钢铁等)必须高价购入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承担部分的额外成本。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
《草案》要求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列入国家当年财政预算经常性科目,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还要求建立标准认证和质量检测体系,符合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设备准予生产和销售;相关企业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账簿和档案;监管部门制定规范的检查和监督制度。
太阳能产业大利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王斯成教授预测,《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将加速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我国太阳能电池装机容量的年增长率有望超过40%。到2020年,系统年产值将接近3000亿元。规模效应将大幅度拉低生产成本,按目前的发展速度推算,系统造价将从目前每瓦70元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40元甚至更低,2020年有可能达到30元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