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
●申报重点和内容:
1.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重大疾病的急救、诊疗、康复技术和装置、社区医疗系统工程技术和装备、医学影像技术和装备、生物医学材料表面处理技术和器件及其制备工艺);
2.生物技术高技术产业工程(新型高效人用、兽用疫苗,对重大疾病具有显著治疗效果的新医药或重要药物新剂型、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重要市场价格的医药原料、重要技术平台等);
3.现代农业(重要动植物新品种、高效设施农业等);
4.西部高技术产业化(特色资源产业化);
5.新材料产业化(电子信息材料、超导材料为主);
6.工业自动化产业化(大型复杂过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连续工业大型装备自动化成套系统、公用工程大型装备智能化专用控制装置、大型传动装置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智能执行器);
7.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化(核探测成像技术与系统、新型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装置及创新药物、射线技术在环保中的应用、辐射加工与材料改性、加速器等辐照装置与同位素);
8.城市节水与海水淡化高技术产业化(工业节水新技术及其装备、海水或苦咸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技术与装备)。
◆申报具体要求:
1.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西部高技术、新材料等5个专项,第一批项目已申报。
2.工业自动化、非动力核技术应用、城市节水和海水淡化三个专项的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4年2月底;3月份评审。
3.所有8个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4年6月底;7月份评审。
软件行动计划
●申报重点和内容:国家计委初步考虑通过贷款贴息,支持一批重点软件企业软件开发平台技术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产业化项目。重点是支持系统软件、中间件、民族语言平台软件、安全软件和各类嵌入式软件产业化项目。
◆申报具体要求:1.重点软件企业软件开发平台技术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产业化项目,2004年3月份前上报项目;2.软件产业化项目应按软件产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以软件产品开发为主,不要求固定资产投资。
汽车电子专项
●申报重点和内容:组织实施汽车电子专项工程。采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等方式,通过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建设产业化示范工程等形式,重点支持传感器、核心芯片、系统软件、控制、信息处理、智能交通、计算设计等关键技术与重大应用平台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鼓励电子零部件企业向专业化发展,重点支持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的产业化。
◆申报具体要求:于2004年1月前确定支持重点并发布公告,2004年4月截止申报并组织评审。
信息化装备专项
●申报重点和内容:1.继续推动我国自行研制的网络计算机(NC)在电子政务和教育信息化中的广泛应用,促进自主研制的CPU芯片和操作系统软件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芯片和整机技术,提高质量和可靠性,加快适用于NC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形成较为完整的NC产业链,并加速NC标准化工作。2.结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系统构建信息化装备体系,重点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尤其是信息安全产品的产业化和技术推广,为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申报具体要求:1.2004年主要推动网络计算机、路由器、服务器等网络设备,信息安全产品以及相关软件产业化;2.年底前后发布组织专项通知,对信息化装备重点产品予以支持,项目申报截至2004年4月。
信息产业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技改)
●重点支持领域:1.计算机与网络产品;2.通信产品;3.新型电子元器件;4.数字电视产品;5.促进电子产品出口。
◆申报具体要求:2003年12月份发通知,2004年2月汇总项目,组织评审;2004年3月形成初步计划,征求意见;2004年4月下达立项计划。
电子商务专项
●申报重点和内容:1.大型企业(集团)电子商务应用工程;2.第三方综合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示范工程;3.面向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及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4.有线支付体系示范工程。
◆申报具体要求:1.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公告重点范围,并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2.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工程中心建设
●申报重点和内容:根据即将发布的工程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指南,结合新形势下工程中心的建设发展要求,新建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具体要求:做好工程中心建设的前期组织和策划工作,分别于2004年3月和9月组织两次工程中心的申报工作。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申报重点和内容:根据即将发布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点领域指南,围绕重点领域中具备创新优势的排头企业,开展第十一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申报具体要求:组织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工作,于2004年4月底之前上报有关材料。
(本报记者 李剑 通讯员 樊蜀君)
■申报程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申报信息,对照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单位初步拟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简介,与各县(市、区)发展计划(计统)局联系,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筛选后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级项目由省计委审定后统一组织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项目经省计委评定。
(具体申报信息,请注意金华发展之窗网站:www.winjh.gov.cn,联系人,金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发展处樊蜀君、吴志明,联系电话:2469780)。
■编制高技术项目计划的选项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及有关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公告等。
(二)项目的前期科技成果要在本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水平,经省部级以上单位认证(包括技术鉴定、成果证书、专利等)。基本建设项目引进或合资合作的技术要先进,且合作对象已基本落实。
(三)项目建设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的要求注入项目资本金。
(五)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企业基本素质,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
(六)项目建设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技术支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审理程序
项目主持部门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及有关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公告等,组织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计委将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采取专家评选、委托有关机构评估及招投标的方式来遴选项目。根据项目遴选结果和项目的不同目标要求,国家计委按国务院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分别采用相应的审理方式。
■申报项目企业有哪些资金支持?
国家级项目:被列入当年《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这些项目给予0%~10%的资金补助,同时省、市(县)按国家支持资金的数目总额安排50%配套资金。
省级项目:凡列入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项目,按项目计划要求实施完成并验收后,省计委将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中对完成的项目安排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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