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不得滥用“国内先进”、“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填补空白”等抽象用语。这是中国最新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对科技成果评价作出的一项明确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部五日上午就颁布试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新闻发言人石定寰称,多年来,中国在科学技术评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评价不分类、“一刀切”,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和短期行为,甚至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事件屡有发生,影响中国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已引起科技界广泛关注。
他介绍说,针对中国科技评价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新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科技评价必须遵循“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鼓励原始性创新、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利于发现和培育优秀人才、有利于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有利于防止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明确界定了科技评价工作有关各方职责,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建立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了评价专家的遴选;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
《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据称是中国第一个比较系统、全面地规范科技评价的文件。该办法还积极推行科技评价国际化,提出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对于无保密要求的重大科学技术计划的制定、优先资助领域的遴选、重大项目及重要研发机构和人员等的评价,可邀请一定比例境外专家参与。
石定寰表示,科技部发布试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旨在更好地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潜力,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促进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国际接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他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行,该办法能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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