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今出来-中国会展业首个行业标准正式推出
日前,颇受业内关注的《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商业行业标准已由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正式出版发行。作为我国第一个专业展览会行业的推荐性标准,它的正式出版发行意味着会展界终于可以用专业行规来规范发展了。
这几年,会展业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其成为一个不可小觑的行业,在越来越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监督、引导会展行业的规范发展?原来一贯的多头审批制管理模式显然不适应其发展。只有通过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间接调控和引导,才是其良性发展的保证。有识之士很早就将制订业内统一的标准提上日程,而目前在会展业制订一个法规的难度太大,因为会展业毕竟还不够成熟。
去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宣布取消对国内展览会的审批制度,之前,委托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组织制定了国内展览会的评级标准。去年10月16日,原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在京召开《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审定会,审定通过了这一标准,至12月初发布,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内容主要是六个部分
在编号为SB/T10358-2002的薄薄五页《标准》中,主要内容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规定了该标准的范围。
第二部分解释了专业性展览会、特殊装修展位、展出净面积、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参展商、境外参展商、专业观众、等级等八个术语和定义。其中对专业性展会的定义是:"在固定或规定的日期和期限内,由主办者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的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服务的推广和信息、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
第三部分则提出了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评定方式。这其中将专业性展会的等级评定从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同时指出了划分等级的主要构成要素分别为:展览面积、参展商、观众、展览的连续性、参展商满意率和相关活动等方面。
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展览会举办地的安全、卫生、环境和建筑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五部分最为重要在标准中所占篇幅也最大。此部分具体规定了专业性展会等级的评定条件。根据规定,A级展会的展出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至少达到20%;境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20%;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人次的比值不少于60%;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5‰;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5次;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80%;专业性展览会期间组织与专业性展览会主题相关的活动。
B级的展览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至少达到10%;境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10%;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人次的比值不少于50%;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2‰;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4次;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75%;专业性展览会期间组织与专业性展览会主题相关的活动。
C级展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至少达到5%;境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5%;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人次的比值不少于40%;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1‰;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3次;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70%。
D级展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对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没有要求;展览期间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人次的比值不少于30%;同一个专业性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2次;参展商满意率的评价按"参展商满意率调查表"的调查结果进行,其中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65%。
第六部分规定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评定附加项。主要包括负责展会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的主办(承办)方、展馆方、装修和搭建的主要承办方、展览运输的主要承办方通过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该标准最后还有一个属于第三部分的附录,其中对专业展览会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做出规定。这个规定是采用对专业性展会各构成要素的评分来最后确定其等级的,所有构成要素的满分是720分,其中"展出净面积及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一项分值为150分,"参展商"一项的分值是70分,"观众"为100分,"展览连续性"占50分,"参展满意率"占150分,"相关活动"占80分(标准中并未对活动的量做界定,所以对此项可理解为在展会期间只要组织与展会主题相关的各种活动就可获得此项分值)。在附录中还规定,A级的最低分数线是546分,B级为420分,C级是216分,D级则为108分。各个构成要素的量不同,其分值也有差别,比如,展出净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就可以获得该要素的最高分75分,而展出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可获65分,不少于5000米的可获50分……
业内对标准有不同看法
其实早在当初对《标准》进行讨论时,业内就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直至最后定稿后,还有许多业内专家保留了意见。记者在对部分资深业内人士采访后,发现业内对《标准》尚有几点看法:
首先是年限问题。仅以《标准》第5.1.4条规定为例,评定A级的展会,"同一个专业展览会连续举办不少于5次"。这样对一些规格高,质量好,专业性强,但举办频率低的展会不公平。比如说有的展会能满足A级评定的其他标准甚至超过这些标准,但由于是两年或三年举办一届,不能满足连续性的要求,级别就下降了。而有些展会可能是一年举办两届,很容易满足这条要求。
第二是特殊行业的标准问题。再以《标准》第5.1.1.2条规定为例,评定A级展会,"境外参展商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与20%。"有许多行业国家有特殊的规定,比如药品行业。国外的医药公司想进入中国,必须花2--3年时间进行国内注册,境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都必须使用汉语名称。如果医药类展会应用该条规定的话,那么所有的医药类的展会都不能进入A级,这与医药类展会专业性强,规模大,服务水平高,专业观众比例高的现状是不相符合的。
第三,《标准》的制订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告之评定的方法、程序和相关要求。但该标准缺少此类内容。
这三项问题都是针对标准本身提出的。作为一项标准,公平性和可操作性是保证其权威度的前提。当然,展览业的主办单位和管理单位都比较分散,展会涵盖的范围和内容也很广泛,很难用一个绝对合理的条款来评定。可以看出,在制定该标准时,专家还是充分考虑了这一点,比如,"参展商满意率"一项在所有评判要素中所占的分值最高,这大概也是为了平衡各要素的影响。
除了标准本身的问题外,业内还对其它方面提出了疑虑。一是标准认可度的问题。这个标准是推荐性的,而非强制执行,它推行的关键就是要看业内对其的认可程度。业内认为,一方面目前我国的知名的大专业性展览会可能用不着借通过《标准》的评定而扬名,因为这些展览会早已在业内形成了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等级"早就在人们的心里面划定了。而一些新兴的、规模较小的展会也未必能买《标准》的帐,去主动进行等级评定,因为这种评定的结果是否能象星级饭店的评定那样,在其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会有相应的"实惠"?等级评定对参展商或观众来说又增添了多大吸引力?这些都是有待《标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检验出来的。
另外就是谁来执行的问题。由什么机构来用此标准对专业性展览会进行等级划分及评定才能有权威?这个问题尤为重要,再科学的标准没有一个权威公正的机构来执行只能是种下龙种而收获跳蚤。此标准是由原国家经贸委牵头制订,而今国家经贸委撤消后,该标准就象个没了娘的孩子,业内能对其重视到什么程度?
当然,不管怎么说,也不能抹杀该标准在会展业所起到的抛砖引玉作用。它的出台有着必然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业内人士对《标准》持有不同看法,但对其出台是持赞许态度的。
据了解,目前的中国会展业高速发展,但同时会展市场的秩序不够规范,重复办展、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的问题比较突出,整个会展市场比较混乱。另外,展会市场化水平不高,仍以政府办展为主。虽然从某些方面来说政府办展对展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不符合会展业发展的规律。从全国范围来说,展会的专业化水平也较低。再有,国家对展览的行政管理滞后,又无统一的行业协会,管理力量分散。《标准》的出台,将对展览会行业建设、技术进步、管理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我国展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引导国内展览会不断提高专业化、国际化的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相信随着会展行业的不断发展,《标准》还会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原作者:本报记者李道今
来 源: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