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指标
1、量程范围:0~±l0Kpa
2、分辨率:Min:1Pa
3、准确度:0.1%FS
4、使用条件: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温度:≦80%RH
c、大气压力:86~106KPa
5、过载压力:满量程1.5倍
校验规则
1、标准校验仪在正常使用中,由使用单位每10天进行一次校验。
2、使用中的标准校验仪经检测,基本误差超 出规定要求,应立即停用,进行校准。
3、对标准校验仪检验、校准按制造厂规定的量程范围进行。
4、校验仪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受检标准校验仪允许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5、校验仪压力量程,应满足标准校验仪最大检验、校准压力量程范围。
校验方法
1、检测
a、校验仪及标准校验仪预热时间推荐选用20min、30min、60min,但不少于20min。
b、检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标准校验仪检验、校准范围内,均匀分布点至少为五个点(包括测量上、下限点)。
c、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检测。将校验仪与标准校验仪用胶管正确连通,先检查气密性,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检测。
d、基本误差检验。在标准校验仪量程范围内,由低到高读取正行程各检测点的显示值,当达到最大值时,保持linin,然后逐步减至最小值,并读取反行程各检测点的显示值。
校实测基本误差,按下列公式计算:
YF –YB
Q= ———× 100%
Y
式中:Q—实测基本误差,%
YF—标准校验仪显示值,KPa或(mmH2O)
YB—校验仪显示值,KPa或(mmH2O)
Y—标准校验仪的量程,KPa或(mmH2O)
2、校 准
标准校验仪在检测中发现,实测基本误差超出标准校验仪允许误差范围,应进行准。
a.将校验仪与标准校验仪用胶管正确连通,先检查气密性,符合要求后,在常压下,将校验仪显示值调到量程下限零点,稳定后将标准校验仪零点差值调回位。
b.将校验仪显示值逐步增至标准校验仪量程上限点,稳定后将标准校验仪上限点差值调回到上限点。
c. 标准校验仪校准调试完毕后,再进行检验。
注:调整标准校验仪零点和满度,应按标准校验仪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3、检验按第一条"检测"步骤进行检验。
校验记录
经校准检验后的结果应做好数据记录,格式见下表。
仪器型号: 编号: 出厂日期: 使用日期:
校验点序号
|
1
|
2
|
3
|
4
|
5
|
校验点值
|
Y1
|
Y2
|
Y3
|
Y3
|
Y5
|
误差值范围
|
±△B1
|
±△B2
|
±△B3
|
±△B4
|
±△B5
|
正程误差值
|
△ZC1
|
△ZC2
|
△ZC3
|
△ZC4
|
△ZC5
|
反程误差值
|
△FC1
|
△FC2
|
△FC3
|
△FC4
|
△FC5
|
环境温度: 检验日期: 校验结果:
填表说明
1)表中Y1~5(校验点值):即标准校验仪的测点量程值。
2)±△B1~5(误差值范围)=Y(标准校验仪的测点量程值)×(标准校验仪基本误差)
3)△ZC1~5(正程误差值)=YF1~5(标准校验仪显示值)–Y B1~5(校验仪显示值)
△FC1~5(反程误差值)=YF1~5(标准校验仪显示值)-YB1~5(校验仪显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