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节能中心
湖南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是83年由省编委下文成立,当时定编20人,为科级事业单位。86年省编委再次下文,增编6人,升级为处级事业单位。88年省编委下文成立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与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合并,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节能中心现定编26人,正式职工24人,其中8人退休,一人内退。正式在职职工15人(男职工9人,女职工6人),其中本科以上7人,具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6人。业务上由省经贸委资源处领导,人事上由省经贸委人事处领导。成立时未明确全额与差额拨款的性质。现实际为差额拨款,每年事业费23万元,省经贸委资处从节能挖潜改造资金中拨给中心一部分,给予补助。
现中心内部实行虚拟分立的办法,一部分员工从事监测,一部分从事技术服务,人员相对固定,其档案关系不变。
工作职能
1、湖南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是由湖南省政府节能主管部门领导下, 以增强社会节能效益为目的的节能专业技术机构,具有技术管理技术检测,技术开发等多种职能。
2、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事业费解决。
3、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以有偿服务的收入,充实测试设备、完善工作条件,努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4、湖南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省政府节能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节能技术政策和规划,加强能源的科学管理,做好能耗普查和测试工
作指导、协助企业进行节能技术的开发、改造和推广工作,以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节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