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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交通,质量,智能,智能化,绿色发展
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落地和贯彻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同时也将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为打造京津冀乃至更广大地区的高质量和绿色发展样板作出贡献。
北京城市副中心这些年在绿色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形成了“两带、一环、一心”的绿色空间格局,辖区森林总面积已达45.79万亩,森林覆盖率33.70%,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91.24%,城区绿化覆盖率50.95%。产业绿色化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运河商务区绿色金融研究院、绿色交易所、自愿碳减排交易中心等陆续入驻。绿色产业逐步集聚,绿色生活渐成风尚,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地更绿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下一阶段的绿色发展该怎么走,《实施方案》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晰而具体的发展蓝图,提供了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实施方案》包括背景情况、总体要求,以及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生态、绿色文化、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其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和18项发展指标。这使得示范区建设有了清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从绿色发展内生动力、绿色产业规模、绿色技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从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多个角度提出了明确、量化的发展指标。这些目标和指标的提出,十分契合国家、北京市的绿色发展方向,也十分契合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和发展基础,有助于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以绿色为底色,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谐交融,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绿色发展高地,形成更多更好的绿色发展示范经验。
二是在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示范任务要求。建筑、交通、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领域,对于绿色发展至关重要。在绿色建筑领域,《实施方案》聚焦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要求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材料的升级迭代,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在绿色交通领域,《实施方案》强调了要开展超低排放区试点工作,探索制定低碳城市运行政策措施,在高效绿色轨道交通、生态友好道路交通、绿色智能交通管理以及区域绿色低碳交通一体化方面发力,构建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体系。在绿色产业方面,《实施方案》贯穿了创新驱动和创新引领思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在绿色金融商务服务以及文旅商务融合发展等方面共同发力,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可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绿色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在能源、生态、文化三个重要支撑方面明确了未来的发展举措。能源、生态、文化三要素都与绿色发展息息相关,是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手段和组成部分。在绿色能源领域,《实施方案》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措施,如制定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用能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在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调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拓展绿色电力应用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绿色生态建设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一大特色,尽管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实施方案》还是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勾画了更加宏大的蓝图,在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成蓝绿交织的森林空间、持续抓好空气污染治理、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韧性城市建设以及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绿色文化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实施方案》专门就北京城市副中心的绿色文化发展,从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普及绿色发展角度等方面对机关单位、商业机构、家庭、学校、社区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
四是强调了要加强组织实施。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细,《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这其中有关加强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加强多渠道资金支持和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具有较强的力度和较高的针对性,特别是有关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制度、建立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完善节能减污降碳领跑者标准体系等都针对着一些关键的难点痛点,可对《实施方案》相关目标的实现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北京城市副中心正处在加快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发展受到各方关注。《实施方案》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规划了清晰的蓝图。更需要强调的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不单是自己的事,也肩负着形成示范经验、为其他地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样板的重任。北京市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有关方面应及时总结示范经验,其他地区,特别是京津冀各地区也应及时关注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学习借鉴和推广应用,在自身的绿色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除此之外,这些凝聚着各方面心血的宝贵经验,还应结合顶层设计,逐步形成普适性绿色发展制度安排,并通过政策法规等形式明确下来,在更广大的地区实施,推动全国的绿色发展工作行稳致远。(作者:王学军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