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CA800二维码微平台 大视野

  • 工控头条

    CA800二维码工控头条App

当前位置:自动化网>自动化新闻>行业资讯>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应用争议不断将个人画作“喂”给AI大模型是否合规?

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应用争议不断将个人画作“喂”给AI大模型是否合规?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央广网 类型:行业资讯 人浏览
关键字:

导  读: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四位绘画创作者将社交平台小红书的主体公司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诉至法院,引发关注。今年上半年,小红书推出AI绘画图片生成模型Trik,有粉丝发现,Trik账号随后更新的图片,画风及一些元素与一些画师的作品相似。画...,软件,人工智能,智能,智能,人工智能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四位绘画创作者将社交平台小红书的主体公司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诉至法院,引发关注。今年上半年,小红书推出AI绘画图片生成模型Trik,有粉丝发现,Trik账号随后更新的图片,画风及一些元素与一些画师的作品相似。

画师们认为,小红书方面涉嫌用他们的作品提供给AI模型进行学习并生成高度相似的作品,侵犯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将其诉至法庭。ChatGPT发布以来,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及应用的争议不断。“喂”给AI大模型的数据是否应该符合一定的规范?它生成的表达性内容又是否构成侵权?

 

近日,4位画师分别将小红书主体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伊普西龙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理由是小红书方面涉嫌侵犯4位画师的著作权。

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画师“正版青团子”说,自己发现疑似被侵权是在今年8月。“今年8月份的时候,画画的朋友,还有我小红书上面的粉丝,私信告诉我说,发现一些图片和我的作品非常像,所以我就去相关笔记看了一下,发现这些图片都是小红书的AI生成的,发现这个事情之后,我就发布了微博进行维权,也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了自己要停止更新的消息,来抵制小红书AI的侵权行为。”

Trik涉嫌侵权青团子的作品(其一)

Trik涉嫌侵权青团子的作品(其二)

画师“正版青团子”作品

可查公开报道显示,小红书在今年上半年推出AI绘画创作应用,名为“Trik”,用户上传任意照片后,可一键生成艺术画作,被画师们质疑侵权的图片正是来自这一应用。

另一位画师“是雪鱼啊”在今年8月10日停止了自己小红书官方账号的更新,停更声明中写道:因为小红书官方未经允许,擅自拿其绘画作品“喂”AI,以及用户协议中的霸王条款,即日起不会再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自己的作品。雪鱼的许多创作灵感均来源于中国古代神话故事,在对比图片中,他展示了两者的“雷同”,例如,在夸父逐日这一主题中,雪鱼为表现夸父对追逐太阳的执着,将恐惧、疲劳这些情绪具象化为野兽的形象;而在小红书的AI软件Trik生成的图片中则出现了“狼”的形象。雪鱼认为,Trik本质上不是“生成式学习”而是将他的图片拆分重组。在青团子的说明中,也指出了配色元素及画面风格的高度雷同。

Trik生成作品与画师“是雪鱼啊”作品对比

雪鱼在今年8月在小红书发布停更声明

青团子表示:“如果单纯从一个画师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它产出的图片就是一种变相的洗稿,包括我在画作里面使用到的笔刷,花朵刻画的细节方式,都是自己创作出来的,比较有个人标志。但是你可以在他的(画)里看到这个作品的影子。”

青团子认为,画风的形成是个人智慧的凝结,需要创作者的付出。AI大模型“无差别”地学习,会压缩人类创意发展空间。“如果单说画画之间的抄袭,法律上也是有相关法规的。我觉得一个画师要形成个人的风格,一定是要花时间慢慢去形成,哪怕你去学习其他人的风格,也是要花时间的。但是AI可以大量地出产这种同质化的图片,其实也是在变相地压缩原作者的创作空间。”

对中国之声的文字回复中,画师“云淡风轻”表示,立案之后,小红书方面希望和画师们协商,但大家约定不接受调解,希望这一案件能够成为AI绘图与创作者们产生版权纠纷时的参考案例。

画师云淡风轻发布的对比图左为Trik生成,右为画师作品

画师云淡风轻发布的对比图左为Trik生成,右为画师作品

青团子说:“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最主要的诉求肯定是停止侵权,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让大家重视AI模型库的侵权问题。AI它就像工厂加工东西一样,是批量生成的,但是,画画其实并不需要一键创作,当学习或者抄袭一个风格变得很简单的时候,就没有人愿意再花心思创作新的风格了。”

就该案的具体情况,记者与小红书方面同时也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发布更多信息。

生成式AI的本质是通过学习和分析大量数据,生成具有特定特征或属性的新数据,“喂”给AI大模型的数据是否应该符合一定的规范?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7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在4位画师起诉小红书主体公司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这一案件中,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将是关键。“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一个规定是说,开展这种预训练、优化训练的数据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其中一条就是,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但是,像把他人的画作用作预训练或者训练的数据库这种行为,它是否涉及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说,生成的结果本身和他人的结果构成实质相似,这个毫无疑问是构成侵权。但如果说,用AI生成的结果和他人作品并没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实质相似,仅用画作作为‘投喂’大模型的这种材料,这样可不可以?管理办法没有明确。所以关键还在于,生成的结果本身是否和他人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

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包冉表示,伴随着AI技术的发展,类似的纠纷与诉讼势必会陆续出现,不论是行业还是法律,都要对以上问题进行回答。

包冉表示:“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波技术浪潮,是基于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技术,基于transformer的架构,再用人工语料大量喂养的形式来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模型。在这个领域里,目前,其实全球一直有用于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的相关语料是否涉及侵权的问题。这种新兴的技术工具和技术手段以及算法,很多基础的概念、技术原理,绝大多数人还不清楚,目前存在很多空白,所以我们理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内,这个领域一定是诉讼和纠纷的高发区。”

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来说,未来也需要围绕着行业发展及社会共识,进一步制定细则。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于亚敏认为,促进新兴技术发展与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同等重要。“前段时间,AI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第一案当中,对人工智能模型有一个我比较认同的观点:它其实只是人类创作的工具。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案子的作品可以归结到美术作品范畴。但是,这和著作侵权的模式其实还有一定的区别,传统的著作权侵权,就是涉嫌侵权的行为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相关的作品。在人工智能模型的创作环境下,AI其实是用其他人的作品,通过再次加工也好、衍生也好,去形成了一个新的图片、作品,新生成的作品与原作品权利人作品之间相似度的比较,以及人工智能合成的这个过程,应该有相应的细则进行规范,也期待相关法律的完善。”

据记者了解,4位画师起诉小红书主体公司及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这一案件目前已经立案,后续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动化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来源网络如有误有侵权则删。

猜您喜欢

更多精彩信息看点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