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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附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以下简称《申报要求》)。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支持...,质量,服务,202
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附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以下简称《申报要求》)。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支持引导;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三是严把项目质量关;四是促进基础设施REITs长期健康发展;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落实。《申报要求》包括试点区域和行业范围、项目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审查内容、中介机构要求、其他工作要求等内容。
《通知》和《申报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等工作,促进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