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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决策部署,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巩固各类消费主体的信息消费习惯,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将在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2021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并发布活动统一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识图样二、使用要求(一) “2021信息消费节”...,工业,20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决策部署,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加快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巩固各类消费主体的信息消费习惯,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将在有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2021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并发布活动统一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1信息消费节”统一标识属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认可不得擅自使用。各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的组织方、参与主体,可按要求统一冠名“2021信息消费节”,并规范使用活动统一标识。
(二) “2021信息消费节”统一标识仅适用于配合开展信息消费节系列活动的相关组织方和活动参与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三) 活动组织方主要包括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认可其参与工作的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媒体、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四) 活动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认可其参与工作的重点企业、电商平台、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市场主体。(联系人及电话:王秋野,010-68026123,1800132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