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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李江雪)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服务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表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系统,公路,控制,服务,交通运输
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李江雪)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服务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表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疫苗生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网址:http://117.149.228.204:10004,以下简称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以下简称《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收费公路收费站对持有《调运单》的车辆,实施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对通行ETC车道并完成扣费的,凭《调运单》办理退费。
通知指出,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收费站现场管理和疏导,确保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
据了解,通知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