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处副处长戴淑伦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围绕“支持
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解读”这一专题答网友问。戴淑伦介绍,青岛市机器人产业政策已于今年3月18日正式出台,依据政策,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机器人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的上规模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据悉,目前,市工信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最高奖补2000万元 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青岛市“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明确提出发起“智能制造装备迭代升级攻坚战”,其中,培育壮大机器人产业是这一攻坚战的首要攻坚任务。为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今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8号),这是省内出台的第一个机器人产业政策,政策措施优惠力度在全国也极具竞争力。力争用三年时间,快速聚集整合各种要素力量,助推产业发展壮大,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跨入国内机器人产业发展先进城市行列。
青岛市机器人产业政策共分6个方面10措施,其中,在引进培育机器人整机及系统集成企业、鼓励产品研发方面政策创新力度大,实现了新突破。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项目建设。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2000万元,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二是支持企业发展。对企业上规模给予分档晋级奖励等。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按设备投资额最高奖补1000万元。四是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列入《国家首台(套)目录》的机器人产品,最高奖励1000万元;鼓励地产地用,给予生产方和购买方双向奖励。五是支持在青举办国际性或国家级机器人大赛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六是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据悉,政策实施期是从今年的3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网谈中还提到,经批准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或国家级机器人大赛活动,每次按活动费用(包括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机器换人”项目申报中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戴淑伦还谈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和《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3号),市工信局制定了2020年度青岛市工业企业“机器换人”项目申报指南。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企业可通过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有关申报材料。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行文推荐,并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据了解,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都可以申报,主要包括: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码垛机器人,分拣机器人,冲压、锻压机器人,装配机器人,包装机器人,切割、研磨、抛光机器人,清洁机器人,检查和维护保养机器人,拆卸机器人移动小车(AGV)等,以及用于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的特种机器人。今年申报的购置机器人奖补项目需提供2019年度购置发票,申报数额按扣除增值税部分计算,奖补比例为10%。
根据目前的政策,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设备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推广应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机器人的,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奖补额度按开具发票数额扣除增值税部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