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18日发布《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同时,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项目管理方面,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根据《规定》,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等四类燃油汽车项目被禁止建设。而现有车企扩大燃油汽车产能要满足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上两个年度
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五个条件。
至于纯电动汽车项目,《规定》从企业法人、股东等多角度明确了准入门槛。《规定》要求新建的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要有纯电动汽车持续开发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建设规模为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项目建成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规定》指出,新建独立纯电动车企项目的省份应符合两个条件,分别为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新建项目同产品类别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此外,《规定》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的股东也提出要求,如在项目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主要股东股权占比高于三分之一,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等。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年来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1至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破百万,分别达105.35万辆和102.98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63.63%和68%。业界普遍认为,《规定》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地方政府和各类资本一哄而上,造成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