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从昨日起至9月18日结束。针对佛山市注册的机器人应用、本体制造、系统集成等三类企业和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业(机构),该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一揽子扶持政策。
记者从中获悉,从2018年至2020年,佛山每年将安排1.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推动佛山市企业应用机器人、建设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发展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和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突破重大技术瓶颈 企业每年最高补800万
从扶持方向来看,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扶持引导的领域,包括全面大规模扶持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大力推进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加快推进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壮大和全力构筑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从2018年至2020年,佛山市级财政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普惠性事后补助形式”,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根据每年项目申报及评审实际情况,该专项资金实施“多退少补”的原则。即,如果“当年实际扶持额度”大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额度”的,由市级财政予以追加预算,确保应补尽补;而结余资金则由财政予以收回。
记者获悉,征求意见稿列举了5类扶持项目,覆盖了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突破机器人制造重大技术瓶颈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将分别获得800万元、200万元的最高补助。对于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可分别获得500万元、100万元的最高补助。
佛山智造+
目标:2020年产值突破1200亿元
到2020年底,佛山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将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新增超过600家;
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建成10~15家;
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支持50家以上;
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成5个以上。
5类扶持项目
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征求意见稿要求单个项目购置机器人费用总额不低于20万元。其中,对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8%给予事后补助。具体来说,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而如果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则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要求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单个企业应用机器人不少于20台(生产线项目应用机器人不少于5台)。对经评选出来的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两类企业:将根据上一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其中,前者按整机销售金额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后者按整机销售金额7.5%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机器人本体制造和机器人系统集成两类培育企业:将分别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的补助。
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将按照上一年度开展与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相关服务的收入情况,给予20%的事后补助。记者了解到,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