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十小”落后企业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这些小企业由于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河北将在今年完成排查,并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地区,将暂停对这个地区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同时,河北将开展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并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要求新建“十大”重点行业等重污染工业项目须入园进区。河北还将集中治理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到2016年底前,河北省所有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