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9、“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10、“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11、“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7项保障措施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夯实发展基础;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
三是营造宽松环境;
四是拓展海外合作;
五是加强智力建设;
六是加强引导支持;
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徐洪才表示,意见提出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经营领域的拓宽拓展,加速提升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各行各业的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新动能,都具有积极意义。
2025年初步形成“互联网+”新经济形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互联网+”这样改变生活
“互联网+”行动的提出,一方面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它也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还将通过与公共事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融合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切实改变。
比如说,时下流行的各种打车软件。打车软件是人找车,车找人,沿着这个思路,现在已经有了货物找货车,货车找货物的物流应用程序,也是“互联网+”的概念。除此以外,“互联网+”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还会带来更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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