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申报要求等内容。
根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的要求,为了做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一、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工厂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模型,并进行了模拟仿真,设计相关的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配置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先进控制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3、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
4、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的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的动态跟踪。
5、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在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原材料和产成品配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运行过程动态优化,制造信息和管理信息全程透明、共享,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企业智能管理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操作自动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车间/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相关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可靠性评价等先进技术。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LM)。
3、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能充分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并与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实现数据集成和分析。
4、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排产、生产、检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
5、建立车间级的工业通信网络,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
6、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并投入实际运行,其中供应链管理模块能实现采购、外协、物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监测、物流等环节的集成优化,采用网络化技术、大数据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操作自动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
1、能够实现对自身状态、环境的自感知,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2、具有网络通信功能,提供标准和开放的数据接口,能够实现与制造商、用户之间的数据传送。
3、具有自适应能力,能够根据感知的信息调整自身的运行模式,使装备(产品)处于最优状态。
4、能够提供运行数据或用户使用习惯数据,支撑制造商、用户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实现创新性应用。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计算机、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互联网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装备(产品)中的集成应用,装备(产品)做到安全可控,自感知、自诊断、自适应、自决策功能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