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多所大专院校、140多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00多家科研机构、60位两院院士、200多万在校大学生……如此得天独厚的科教资源,让湖北成为公认的科教大省。
随着体制机制的创新,一场以“智高点”抢占“制高点”的战役正在湖北全省铺展开来,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在湖北的乘数效应不断显现,创新驱动已经成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重要引擎。
“三归机制”释放创新活力
湖北的科教资源在全国排第四位,然而“所在”并不代表实力。与之相对应的是,湖北的创新能力、经济综合竞争力只在全国名列11和14。
释放科技红利的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主体的内在活力,让科技成果得到迅速地转化。
2009年,湖北出台了《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一项职务发明出让后,收益中70%归研发团队,30%上缴国家。将科技成果转让分配比例突破性地写入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湖北科技界诙谐地把这一成果转让分配原则称为“三归”: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单位,利益归社会。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说,一年多来,湖北和武汉市相继出台“黄金十条”和40多项配套政策,核心内容是进一步通过市场来配置科技资源,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三归”是这种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转化机制的集中体现。
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常务副主任骆清铭是目前吃到最大一只“螃蟹”的人。3个月前,他的团队一种用于研究分析全脑的专利,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被武汉沃亿生物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买断,实现标底国内最大、个人及团队的分配比例最高全国两个突破。
骆清铭告诉记者:“由于湖北政策规定的个人所得比例远高于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分配比例,这次挂牌出让,通过了历时一年的层层审批,才实现成交。”他坦言,这一路走来不容易。
“我们查阅了跨度23年的17个文件,上到主席令,下到学校文件,每走一步都非常谨慎。”
《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出台,武汉东湖国家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推出了企业股权激励实施办法,除借鉴中关村以往的分红权益外,还独创出绩效奖励和增值权奖励两种方式。目前,武汉光谷已设立首批5亿元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华中数控、光迅科技等30多家企业主动尝先,其中,迪园光电以250万股用于股权奖励,按规定分配给28名核心技术骨干,一年间,公司主营收入增长131.5%,利润增长了18.1倍。
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蒋大国说,“‘三归’导向让各方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均能够获得合理回报,营造了公平、高效的科技创新环境,是科技体制改革顺应市场规律的有益尝试。”
日前,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即“湖北科技新十条”,其中既有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也有支持高端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
在科技新政的激励下,2013年湖北全省共登记技术合同1.4万余项,成交额350亿元,同比增长32.9%,成交额为2008年的6倍。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在省内引用转化的技术合同比例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