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中,中央财政奖管理励标准有望从240元/吨标准煤大幅提升至500元/吨标准煤左右。预计相关文件最快年内下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0年印发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业内人士认为,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提高将直接利好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余热发电类项目,由于单个项目年节能量一般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目前执行的补贴政策是,每度电节能350克标准煤的,中西部地区项目按照300元/吨标准煤、东部地区项目按照200元/吨标准煤标准由中央财政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