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青岛市将实施一系列专门措施,进一步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根据计划,到“十二五”末,我市将力争实现商务楼宇数量倍增,税收过千万元商务楼宇由100座增加到180座,税收过亿元楼宇由41座增加到53座,商务楼宇总建筑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楼宇经济实现地方税收占全市地方税收总量的12%以上。在全市发展形成一批与现代化国际城市定位相适应、国内外知名的地标性总部楼宇商务区。
据了解,为鼓励发展“亿元”商务楼宇,我市将对现有商务楼宇进行改造提升、转型升级,培植高效优质商务楼宇,鼓励楼宇业主引进发展企业决策、研发、营销和结算等机构,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单位空间面积产出最大化。支持建设综合功能齐全的5A—办公智能化、楼宇自动化、通讯传输智能化、消防智能化、安保智能化智能大厦,鼓励发展税收过亿元商务楼宇。
重点引进区域性总部企业机构,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瞄准蓝色、高端、新兴业态的总部企业和机构,实施精品开发、品质招商,建立重点项目招商目录,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司在青岛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中央企业、国内500强以及在行业中居于龙头带动地位的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在青岛设立华北地区及山东区域总部以及功能性总部机构;吸引省内龙头企业来青设立区域性总部;吸引省内企业来青投资创业,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总部楼宇经济项目建设,鼓励开发建设大型高档商务楼宇,鼓励楼宇业主持有自主产权并经营商务楼宇。重点发展综合性、功能型总部经济集聚区和特色产业总部经济园区等。
为支持楼宇经济发展,我市将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财政支持方面,我市将对经认定的楼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数字楼宇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予以补助。其中,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可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非政府投资者建设的,可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以注资方式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社会及民间资本投资餐饮、停车、物业等与楼宇经济相关的领域,实现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