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二五”时期,火电领域“上大压小”的空间将逐渐缩小,节能减排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费用会越来越高。而非化石能源发电份额的上升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发电企业未来五年的减排任务依旧繁重。
针对节能减排是否有潜力这一问题,电力专家曾鸣认为,在能源高效供应与能源高效使用这两方面的最优协调,是“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希望所在,应该基于能源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总量控制,来规划能源供应与使用,当然经济发展指标必须满足。“具体的办法就是实施综合资源规划,从源头上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基于我们近年来的多项定量研究表明,我国这方面是非常具有潜力的。”
有潜力的说法得到了一些发电企业负责人的证实,全国政协委员李小琳在本次“两会”上提出了关于优化火电机组的想法。 李小琳认为,节能减排要做好发电优化,包括发电结构优化和发电运行优化。在发电结构优化上,一方面继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另一方面要着力做好传统能源发电的优化升级。
对于发电运行优化,李小琳解释说,即将电力需求总盘子,以计划分配或市场配置的手段,完成初始安排之后,由发电企业在企业内部或在企业之间,在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自主实施优化、调整、配置和交易,实现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排放满足相同的电力需求的过程。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肖宏江也在“两会”上提出了《关于优化火电运行方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提案。肖宏江告诉记者,在实际运行中,火电厂承担着很重的调峰任务,调峰深度有时达50%。目前我国火电机组平均负荷率基本维持在75%左右,当前的运行方式导致了两个后果:
一是降低了发电效率。据统计,当火电机组的调峰深度达到50%时,供电煤耗增加7.2%~9.4%,厂用电率增加50%;且火电机组通过压减负荷调峰时,还需借助燃油才能维持锅炉稳定工况。当火电机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85%时,供电煤耗则减少3.4克/千瓦时。
二是增加了废气排放。肖宏江说,当机组的平均负荷率由85%降至75%时,以2010年全国火电机组发电量3.4万亿千瓦时计算,每年将多消耗标煤约1156万吨,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029万吨,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4.8万吨。
在发电企业运行优化方式上,李小琳认为,要赋予发电企业一定的发电安排自主权。
“这符合我国电力市场的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技术上没有问题,体制上容易实现,操作上简单易行,不推动电价上涨,不影响社会稳定。”李小琳说,首先要改进现有对单个机组分配电量计划的模式,将各省电力需求总盘子,以发电企业为单位打包分配,以各发电企业优化后的、符合系统安全的年度和阶段发电安排作为系统发电安排的实施方案;将各流域水电站梯级调度中心纳入现行电力调度体系,以流域梯级控制和调度中心为电网调度对象,以各梯调中心基于水情预报优化后的、符合系统安全的年度和阶段发电安排作为系统发电安排的实施方案;基于各省电力需求,明确各发电企业的发电权。搭建省内和区域的,从年度、月度、月内到日前的发电权交易平台。制定和完善发电权交易规则,规范发电权交易中输配电费收取方式,降低中间交易成本,促进发电权跨省(区)交易。
肖宏江给出的方法同样是调整运行方式。“建议出台相关强制性法规,限制火电机组运行负荷下限,提高机组发电负荷率,减少机组的开停机次数,实现长周期运行。”肖宏江呼吁要完善配套政策,加快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健全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对以提供辅助服务为主的电站,如骨干调峰电站等,应充分考虑其辅助服务的市场价值,在电价形成过程中予以合理倾斜。”此外,肖宏江建议加强电力调度监管,合理安排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联合循环电站和火电站的运行出力,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效率。
在清洁能源发展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介绍说,中电投“十二五”的电源投资中,火电领域的投资只占据了公司全部投资的18%,未来的五年,将是清洁能源发力的五年,非化石能源占比的目标无论如何,使命必达。
陆启洲强调,从长远出发,发电企业仍需要在结构调整上下工夫,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行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