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31日发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8%。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在优化产业布局上取得了一定进步。部分冶炼产能已开始逐步向资源能源丰富的地区转移,2010年西部地区电解铝产量占全国比重达到51%,锌产量占56%,镁产量占50%,分别比2005年上升5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32个百分点。但随着生产要素的变化,部分产品产业布局亟待优化。电解铝、镁冶炼等产能严重过剩,2010年开工率分别只有70%、60%。
因此,《规划》明确“十二五”有色金属行业布局调整要统筹规划,坚持上大与压小相结合,淘汰落后与新上项目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资源、能源、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冶炼产能。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能源短缺地区电解铝及镁冶炼产能向能源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有序转移。逐步推进部分城市有色企业转型或环保搬迁。
节能减排是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期间的另一重点任务。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有色金属行业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耗的2.8%,但工业增加值只占全国的1.99%。其中,电解铝行业的电力消费占有色金属工业电力消费总量的80%,占全国电力消费的5%。
《规划》提出,“十二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减排的具体任务是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增加品种,改善质量,降低物耗、水耗和能耗等。《规划》提出到2015年,力争完成1500万吨及以上电解铝技术改造,电解铝直流电耗降到12500千瓦时/吨以下,年节约电力100亿千瓦时。铜冶炼、电解铝、铅冶炼、钛冶炼等主要行业技术指标居世界领先。
此外,为将电解铝控制总量放在突出位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指导铝行业发展,工信部特编制了一部专项规划——《铝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电解铝工业发展定位于满足国内市场需要,实施总量控制,不鼓励初级产品出口;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大力推进铝工业循环经济,到2015年,再生铝达到58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