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等部门联合提出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包括:一是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产品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资金密集型并重转变。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机电产品出口,力争一般贸易机电产品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提高到30%。
二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中东、拉美、非洲、东盟、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努力实施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加快区域内贸易便利化进程;努力将对新兴市场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三是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推动出口企业结构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鼓励
汽车、
机床、
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等25个重点行业1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着力培育100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规范企业出口经营行为。推动中小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机电产品出口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继续巩固机械类产品的传统优势,培育电子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强化大型成套设备的综合比较优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适度减少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产品出口。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