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刚性指标考核的压力越来越大,约束也越来越大。
国资委也将节能减排任务列入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业绩考核,并引导企业层层落实分配节能减排的指标和任务到相关负责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给予降低考核级别的处罚。
据了解,自从进行节能减排政策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节能考核任务盲目地实施拉闸限电,这似乎让节能问题成为了用能企业的包袱。本来节能环保利国利民,对于企业也有减少成本之利,而目前国内一些并不合理的节能减排做法,却往往使得节能投资成为浪费,用能企业为了达到指标做一些表面节能的功夫,但实际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用能企业耗能大的问题。
节能减排并非一日之功
一位业界专家告诉记者,传统的节能模式,企业初期设备的采购和改造投资都很大,产生的节能效益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抵消初期的节能投资成本。在此期间,对于注重当期经营效益的一些地方用能企业来说,节能项目必然会成为“鸡肋”。有些节能设备并不像厂商宣称的那样节能效果明显,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节能效果不明显的情况,造成一些用能企业出现买了设备,节能却不理想的状况。这也是很多用能企业迟迟未进行节能改造的一个比较大的原因。
不少节能投资出现浪费,关键就是需要在着眼现在的同时规划未来,使用能企业在节能环保投资方面的成本付出与所获得的效益成正比。
节能改造零负担
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为一种国家大力扶持的节能减排模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用能企业的欢迎。在进行节能改造的过程中,节能设备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安装、设备检修和维护等一条龙服务,省去了用能企业所有的后顾之忧,真正的做到让用能企业放心、安心。
而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业只需用节省下来的能源费按合同 “归还”节能服务公司的改造成本即可。这不仅使进行节能改造的用能企业不用再为节能改造产生的费用发愁,也使得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和实施。
轻松走上节能路
以宝钢为例:宝钢集团于2007年3月开始与北京乐普四方方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合作。乐普四方为宝钢集团在高炉除尘风机、矿槽除尘风机、配料除尘风机、高炉冷却系统等各个工艺环节安装了LP牌智能化节电设备。该设备安装后,经测算平均为宝钢集团节电40%以上。宝钢集团更是在“十一五”期间,与国家发改委签订了超百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经过几年的节能减排努力,2010年,超额完成了国家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量、污染物减排总量的控制任务,主要能源、环保指标在国际同类型钢铁企业中处于一流水平。
就这样,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许多用能企业不花一分钱就实现了节能减排。从另一个方面说,节能服务公司也推动了我国的节能减排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节能减排事业能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