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节能减排的压力下,各国政府均加大了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力度。在近期举行的
新能源大会上,菲律宾、墨西哥、美国等一些海外政府均向中国企业抛出了橄榄枝。
近年来,菲律宾政府将发展的目光转向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大力鼓励地热能、水力、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据悉,可再生能源开发者可享受十大税收优惠;可再生能源设备与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可将享受四项主要的税收优惠。另外,菲律宾还制订了一系列推动采购新能源消费的非财政奖励政策。第一,在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经验后,菲律宾制订了《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固定电费政策》,一方面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商以特定的价格出售
电力,另一方面强制电力公司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第二,菲律宾将普遍免除发电机自身消费等相关费用、对新能源传输收费将低于传统能源。
与刚起步的菲律宾不同,出台多项扶持政策的美国已进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快车道。据SBI能源报告显示,美国储能市场年均增长14.4%,2010年将达6亿美元;预计未来年均增速将上升至26.6%,2015年接近20亿美元。据悉,美国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税收激励政策分布在联邦与州两级政府。首先,联邦政府出台了投资税收激励、生产税收激励、消费税减税、加速折旧、研发与示范抵扣和装备制造抵扣等一系列政策。比如,相关企业享受30%的投资税收抵免。其次,州政府财政资助主要体现在财产税减税、消费税(或销售税)减税和投资税收激励上。
英国伦敦投资局总裁乔麦克、德国弗莱堡市经济促进署署长达勒曼、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大中国地区首席代表施君格也分别介绍当地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拥有资金及技术的中国企业投资当地可再生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