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80兆瓦大型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日前在北京开标,这是自去年敦煌10兆瓦招标项目以来的第二次国家大型光伏招标活动,其招标规模相当于中国过去累积各类太阳能光伏数量的总和。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表示,这并不预示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上网电价法的出台仍然是发展国内光伏产业的引擎。
招标规模扩大市场仍未启动 本次招标单个项目的规模都在20兆瓦~30兆瓦,覆盖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6省区的13个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总体规模和项目个体规模都较去年大幅增长。
这次招标的总体规模大幅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市场的启动。用国家能源局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的话说,此次招标还是一种探索。“这次招标还是原来一事一议的机制,仍然是正式启动上网电价法前的一次热身。”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也表示。
据悉,此次招标开出的光伏电站并网电价价格标,平均报价水平降至每千瓦时约1.036元,较去年中标价格下降约5%。最低报价0.7288元,较去年的最低报价0.69元高出近4分钱。
对于此次招标过程中报出的最低价,史立山表示,招标规则制定得很清楚,价格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测算的,定得低的企业未必没有利润。
业内人士透露,光伏发电的实际成本肯定不止0.7元。就目前实际情况看,由于市场不成熟,电站本身的技术不完善,电网接入不顺畅等一系列因素影响,实际发生的费用比报价要高。之所以出现这种低报价,可能是企业急于取得业绩的战略营销策略。为了获取订单和排放的指标,博取社会责任的赞誉,企业把将来会发生的小额费用忽略掉,把模型更理想化,这导致计算结果比较低。此外,很多企业把投资回收期设定为25年,投资回报率几乎接近银行的贷款利率,这样的回报率和回收期,自然资本是不会进入的。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严大洲分析认为,这种情况说明很多企业正在光伏领域加紧布局,他们看重的是在光伏产业抢占滩头并树立品牌。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逐利是企业的本性,没有利润的吸引企业是不会介入这个领域的。他建议招标机制应该进一步透明化。他认为,在光伏领域,民营企业是最具活力的。“以多晶硅为例,民营企业的努力、多晶硅提纯技术的进步,对降低成本起到很大作用。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给民营企业一些机会才对。”他强调说。
资源影响定价各环节仍有降价空间
业内专家分析说,上网电价的价格取决于几个因素:其一,初投资,即光伏电池板、逆变器、变压器、支架线缆的投资等;其二,当地太阳能资源因素,太阳能资源越丰富,价格越低。其三,投资者对回报的诉求。如果要求比较高,电价也会相应比较高。在合理的投资回收期都一样的情况下,第三部分可以不考虑,只考虑前两个部分。而由于第一部分的初投资相对来说是固定的,所以,考虑当地的资源情况是制定上网电价政策最关键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按照地区分类的上网电价迫在眉睫,脱离资源制定上网电价将毫无意义。
曾少军表示,光伏发电价格在什么水平上,投资者心里都有本账。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以多晶硅为主的光伏市场原材料价格降幅很大,所以光伏组件产品价格也下降很多,产业链平均利润率在百分之二三十,已经很低了。
严大洲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根据2009年各企业年报,下游光伏组件环节、配套电器等赢利最明显,上游多晶硅企业赢利情况差。目前多晶硅价格上涨,通过市场调节,利润分配在向上游合理倾斜,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赵玉文表示,只要光伏产业发展、规模扩大以及技术进步,产业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降价空间。随着管理更加科学,控制手段更加优化,电站的收益也会有所提升。
期待平价入网启动国内市场
中国光伏市场的启动,取决于政策法律环境和上网电价法的最终出台。在制定上网电价法过程中,国家应该在勘查太阳能资源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和不同的安装方式、太阳能电站的结构、电站容量大小,拟定一个上网电价,随后可分年度地根据行业的规律和技术的进步、市场成本的降低,制定降价路线图,把上网电价逐步降下来。
赵玉文表示,中国没有启动上网电价法,所以目前的市场很小。只有通过上网电价法等法规的推动才能使市场前行。
曾少军强调,政府要给光伏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给企业一个发展信号。“对于已经进入光伏领域的企业,应该在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等方面做好工作,把技术团队建设好;准备进入的企业,应该谨慎投资,看准方向,在没有明确政策出台的情况下,不要盲目进入光伏领域。”他说。
严大洲认为,国内应该参照德国、日本等国的成熟经验,加快国内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让中国制造的清洁能源在本土市场发挥作用;国家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和科技投入,提高光电转换率、延长电池寿命、提高稳定性,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他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多晶硅暴利时代一去不复返,多数多晶硅企业处在市场与技术困难的重压下,投资与建设已归于理智,相关政策也要适应这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