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伴随中国对世界做出的减排承诺,中国进入低碳经济高速发展期,以京津沪为代表的近十家碳交易平台相继成立,两会期间的“低碳提案”扎堆涌现,各个以“低碳经济”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议纷纷召开,这一切都指向了同一个词语——中国碳交易市场化。
外有发达国家热火朝天的碳交易市场和运作相对成熟的CDM机制,内有自愿减排的初步行动,中国碳交易从立法到具体实施,既有相当多的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又有自己的独特困难需要克服。行业内普遍关注的是:在中国碳交易市场化的过程中,咨询机构该如何定位?中国碳交易产业链又该如何建立?
咨询公司将积极参与
“国家关于自愿减排贸易规则正在积极制定中。”在日前举行的“中日合作CDM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第五次研讨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透露。这项规则其实就是关于碳交易的法则。有感于在自愿减排项目中,国家在认证方面还缺乏经验,因此,在中国碳交易市场一系列的法律以及方法学的制定上,孙翠华说,希望得到咨询公司的帮助。
国内对低碳经济的真正关注,从哥本哈根会议开始,随着两会的召开而达到高潮,不过半年时间。政府方面也缺乏相关经验,在政策制定和具体规划上难免捉襟见肘。而国内的CDM咨询机构作为低碳经济的先锋,则早在几年前就一直活跃在节能减排的第一线,参与到了CDM项目申请的每一个环节。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的咨询机构已有了长足发展,不少优秀的咨询机构都做出了突出的业绩,比如清能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已有30个项目在联合国EB注册。
成功业绩的背后,是咨询机构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在中国自愿减排贸易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政府有必要借助咨询机构的力量,更合理、更全面、更专业的进行相关规则的制定。在这种情况下,清能投资总经理雷雯认为,有实力的咨询机构,一方面要保持自己低碳经济“先锋”的作用,继续为节能减排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勇于承担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碳交易产业链如何构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经表示,中国将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探索性开展碳排放交易。2010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解振华再次论及这个问题:2010年将强化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制和问责制,并强调,在推进节能减排目标的九项措施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要排在第一位,各省2009年和2010年目标完成情况将接受评价和考核。
具体到市场上,中国碳交易产业链应该怎么构建?记者通过采访政府官员、行业专家,以及以清能投资为代表的咨询机构,结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四点建议:首先是政策支持,由国家颁布相关政策及标准,以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支持产业发展;其次鼓励学术研究,要涉及到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制定针对不同行业的方法学等等;三是建立健全市场运作机制,可以通过“减排任务分解和责任分配”以及鼓励产业投资等办法确立买方和卖方,完善碳交易平台,引入咨询和认证机构,建立完整产业链;四是通过加强国民减排意识教育,引导全民减排,营造终端大市场。
至于碳强度的配额如何分解到地方和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我们目前就要在一些行业进行试点,主要是一些能源行业和高耗能的制造业,我们要从中学习一些经验。”
国外经验,借鉴但不可照搬
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目前,发达国家的减排主要通过两方面实现:一方面,颁布相关法律政策,英国在2007年推出了全球第一部《气候变化法案》,2009年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约束“碳预算”的国家;日本于2009年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改革政策草案;美国于2009年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另一方面,他们往往还有其他手段作为辅佐,比如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倡导可持续能源,以及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手段来保证减排的顺利实施。
来自荷兰的碳购买商——荷兰中国碳基金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吴亮先生认为,中国在碳交易规则的制定当中,首先,要凸显政府的公信力,正确引导政策走向;其次,要确保核查核证透明化,在自愿减排交易中,避免买空卖空;第三,借鉴已有的CDM机制和其他经验,但由于中国节能减排有自己的方式和特点,所以碳交易也要有适合自己的、创新的方式,不能完全照搬已有模式。
2012年之后碳交易将如何进行?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制定中国碳交易规则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此,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表示,“2012年后中国CDM需求市场依然存在,并且有扩大空间的可能。”冯飞则表示:“碳交易一定要搞,也有必要搞。”金融危机和哥本哈根的阴影是暂时的,而气候、能源和环境危机则是事关人类长期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努力、共同应对。只要这个大背景在,CDM机制和碳交易就一定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