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争取用3-5年时间培育和形成一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产业基地,集聚区);重点用能行业的中小企业单位能耗下降25%左右。
意见要求要以工业领域中小企业为重点着力抓好能源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污染减排压力大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包括国家重点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涉及的中小企业重点工业园区内的中小企业以及各地确定的节能减排重点中小企业。
意见明确要争取用3-5年时间培育和形成一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广泛运用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度的完善;较大幅度提升中小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重点用能行业的中小企业单位能耗下降25%左右。
根据意见未来将加大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其中要突出抓好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工业行业管理部门要发布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设备(产品)导向目录。
意见还提出了一些鼓励政策措施。其中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发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现有各类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此外要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参与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