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胜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股份10,9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9年年报及其摘要详见2010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0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五、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5,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9,100,000.00元。剩余100,183,371.94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以109,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0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40万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志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