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能源效率低、污染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并非由于技术力量不足,而是由于体制不合理和市场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技术创新支持产业发展的制度性轨道缺失,使得大量高效清洁的能源技术得不到普遍采用。
对此,从“十五”后期开始,国家高度重视清洁能源发展,先后出台了《清洁能源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清洁能源政策法规,《循环经济法》也正在酝酿颁布中。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并且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尤其是能源行业获得积极响应,使清洁能源的社会发展需求环境有了重大改变。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我国的节能降耗、环境评价与经济增长等三重指标捆绑量化约束,明确指出:到2010年,应“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等目标。而今,“后哥本哈根时代”的全球碳排放压力表明,在“十二五”时期以碳减排为核心的环境问题比任何时候都重要,温总理在哥本哈根大会上的庄严承诺已充分说明:环境问题是今后发展问题的重中之重。
低碳化已是大势所趋。能源行业作为高碳行业,特别是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体系,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是“老大难”问题,因此,我国以煤为主能源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只能是走“清洁化低碳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