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冬天快递业的“涨价风波”和2010年初民营快递企业DDS(深圳东道物流公司)的轰然倒闭,让市场不得不重新思量中国快递业的未来。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快递业已成为社会商品流通的重要通道。清科研究中心认为,面对国内快递业服务质量差、核心竞争力低的局面,运用并购手段推动快递业整合重组将成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快递业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2008年,我国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达到5000余家,全行业从业人员23.1万人。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8.6亿件,同比增长22.8%;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79亿元,同比增长17.3%。
按照快递企业性质及规模,可以将我国快递业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外资快递企业,包括联邦快递(FEDEX)、敦豪(DHL)等,具有丰富的经验、雄厚的资金以及发达的全球网络。第二类是国有快递企业,包括中国邮政、民航快递、中铁快运等,依靠其背景优势和完善的国内网络而在国内快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第三类是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第四类是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的同城快递和省内快递业务。
清科研究中心的李鲁辉认为,新《邮政法》出台之前,我国快递业在法律上处于真空状态,1986年的《邮政法》使快递企业长期背负“黑快递”之名。而随着快递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及新《邮政法》的实施,快递业并购整合条件逐渐成熟。
第一,行业前景为并购提供动机。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内宏观经济,为快递业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截止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快递业务量已超过2008年同期水平。而近年来新起的网络购物市场,为快递业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带动的包裹量超过5亿件,占快递业全年业务量的1/3左右。
第二,行业特征为并购提供动力。快递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快递企业之间的整合可从多方面产生管理协同效应。并购可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延伸快递网络,由此提高企业业务量并增加业务收入。整合可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快递企业整合可优化快递员、车辆配置,提高企业揽收、投递效率,从而降低经营成本。
此外,政策调整为并购提供机遇。新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并设置了快递行业的准入门槛。目前国内登记备案的5000多家快递企业中,大多数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快递行业的门槛将把部分经营者挡在门外。这将增强部分从业者的退出意愿,这些企业将成为大型快递企业并购的合适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