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药品的冷链
物流工作比食品的冷链物流工作更紧迫。因为不合格的药品会直接影响到人的生命安全,而冷链物流是保证药品在流通过程中质量合格的重要手段。”近日,在
医药物流国家标准工作研讨会上,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冷标委)副秘书长吴兆祥说。
作为医药流通过程的重要环节,冷链物流成本过高、操作水平参差不齐、标准缺失等一直是困扰医药流通企业和医药制造企业物流发展的难题。为打破这一困境,冷标委召开了此次会议。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松冷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著名物流专家牟惟仲在会议上宣读了商务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他认为,医药流通企业和制药企业的流通部门作为药品流通的具体执行者,是推动医药流通规范化的主要力量,也应该是药品流通行业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而相应的行业标准是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的重要手段。
据悉,在2009年通过国标委立项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有四项医药冷链物流标准。分别为浙江英特药业负责的《药品冷链物流技术管理规范》、九州通负责的《医药物流服务规范》和北京松冷负责的《医药生物冷藏箱通用规范》、《医药生物冷链物流运作规范》。
在这次研讨会上,参会代表还就医药物流标准的细节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听取了三家企业关于四项标准起草工作的进度汇报。“我们起草的《药品冷链物流技术管理规范》在2008年11月份便正式在浙江省颁布实施。由于在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规范性。考虑到地区差异性,我们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做了大量修改,最终得到药监部门的认可,后被推荐到国标委准备在全国推广实施。”浙江英特药业副总经理姜晓丽说。
为了更加方便快速的推进标准的制定工作,大会宣布成立医药物流国家标准工作组,并聘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为冷标委医药物流顾问。
【新闻特写】
是“医药”还是“药品”
□ 范云兵
“我发现除了浙江英特药业负责标准的关键词是‘药品’,而其余三项均为‘医药’。我是医药行业的外行,‘医药’和‘药品’在定义上的区别是什么?”在研讨会上,牟惟仲的一句话引起来与会代表热烈地讨论。
“为了这两个词,我们在浙江已经讨论了很久。最后我们使用了药品这个词,因为医药的含义要广一些。”姜晓丽说。
“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药品是我们平时所服用的药。而医药是分开的,指药和医,不但包括我们服用的药品,还有生物制品以及医疗器械等。”
“对,医药的范围更大一些,既包括普通的药品,还包括生物试剂等等。”
“生物制品不属于药品,而是全程保存在2~8℃的医药制品。”
“生物制品也是药品。”……
“我们现在对于这两个名词的含义还没有搞清楚,负责这几项医药冷链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一定要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给这两个名词下一个统一的定义。”牟惟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