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昨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从2009年12月22日起,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14元,调整后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0元。
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作为水资源紧缺的特大型消费城市,水资源问题是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近10年来,本市共有9年降水量低于多年平均水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目的就是针对当前本市水资源紧缺形势,建立和完善以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鼓励节水型生活方式,通过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两个“可持续”。
记者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本市居民水价听证会上80%以上的听证参加人赞同分三年调整0.90元/立方米的方案,市发展改革委采纳了听证会上大多数参加人同意的调价方案。对于各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其他有关意见和建议,如阶梯水价试点、供水质量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公共行业成本约束等,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及时有效和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落实方案以确保本次居民水价调整的实施效果。
一是加快制定居民阶梯水价试点方案。推行居民阶梯水价是当前形势下促进首都水资源节约利用的有效手段,根据多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阶梯水价实施意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制定居民阶梯水价试点方案,并要求自来水企业抓紧做好按月抄表、表计改造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准备在2010年内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开展阶梯水价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和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抓紧研究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目前,市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适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尽其用。
三是建立自来水等公用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城市自来水生产加工企业作为公用事业(2319.248,6.28,0.27%)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市有关部门将建立严格的成本监督制度,对其经营成本要进行认真审核,不是亏损就要提价,也不是亏损多少就要提价多少,必须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增加。同时,每年都要定期进行成本调查,并公开成本,增加企业成本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不合理成本上涨,增加社会负担。
四是建立公用行业的综合补贴机制。自来水等城市公用行业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单靠价格并不能及时、完全地弥补企业成本。北京市将建立价格补偿、财政补贴、政府投资等综合投入机制,尽可能减轻成本变化对价格和社会的影响,保证城市公用行业的稳定发展和安全运行。
五是进一步保障和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水质安全和供水服务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督,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供水和服务质量。一方面,建立严格的水质监测检查体系,确保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保证居民用水安全。另一方面,推广使用智能型磁卡式水表,完善网上交费、电话交费、自助机等多种交费方式,方便居民交纳水费,改进各项收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