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100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这意味着河北为数不少的小型钢企面临“生死劫”。门槛设限 河北小型钢企加快整合工信部一位官员说,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在产能上达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生死劫”。具体到河北省,河北为数不少的小型民营钢企也会处于生死关头。业内人士分析称,《办法》实施后,河北的小型钢企将走向两个方向,一个是被淘汰,一个是整合。实际上,河北小钢企的淘汰一直在进行中,截至11月12日,河北已拆除高炉46座,淘汰落后炼铁产能900万吨;拆除转炉16座,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00万吨。此后,河北省还将对落后的钢铁产能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分期淘汰落后计划,使落后钢铁产能逐步减少,提高全省钢铁企业的整体技术和环保水平。而整合更是大势所趋,按照最新的规划,河北省将用培养大型民营钢铁集团的方式,整合省内民营钢铁资源;业界龙头河北钢铁集团也有可能对适合的民营钢企进行整合。“新《办法》的出台无疑会推动河北小钢企的淘汰和整合,不过,这个淘汰标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有的钢铁企业虽然产能规模很小,但产品的技术含量很高,市场竞争力很强,像这样有特色、小而精的钢企还是应该生存下去的。”河北省冶金工业协会的王大勇秘书长说。
推行节能 利于钢铁行业健康发展除了产能规模,《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其中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规定高炉工序的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办法》中称,政府将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施行“断炊”,包括不予提供信贷支持,铁矿石进口企业不予供应进口铁矿石等。业内人士对这些准入条件都给予了大力肯定。河北省冶金工业协会的秘书长王大勇认为,这些准入条件的积极意义非常明显,可操作性也比较强,对河北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