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西藏自治区将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推广应用作为建筑节能减排突破口,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社会发展的矛盾。
“我们的目标是,力争在2010年实现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全区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相关部门已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力争“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开始,拉萨市及条件成熟的地区,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逐步禁止或限制生产落后的墙体材料产品。凡政府投资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周转房、廉租房、示范性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等,均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节能设计标准,选用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手续齐备的节能材料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