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由发改委牵头,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等共计十部委联合制定。
国务院在批转该意见时措辞严厉。国务院称,对于部分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如不及时加以调控和引导,将不仅严重影响国家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的实施效果和来之不易的企稳向好的形势,而且将错失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市场形势推动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六行业被意见重点关照。其中,2008年我国粗钢产能6.6亿吨,需求仅5亿吨左右;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但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
意见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工业生产经营出现的困难,一方面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外因影响,另一方面也有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内因,不少行业重复建设、盲目扩张,在外需严重萎缩的情况下产能过剩矛盾加剧。
就此,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意见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等产业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加快编制或修订专项规划,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