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作出判决,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采取针对非市场国家的替代国方法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不合理,这很可能导致税率的重复计算。
二十三日,中方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尽管此次判决还需美商务部采取行动加以执行,美商务部亦可能上诉至二审法院,但这无疑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反对美贸易保护主义,争取公平待遇上取得突破。
据悉,美国际贸易法院要求美商务部在九十天内对该案重新做出裁决并提交法院审查,法院同时指出商务部应“或者放弃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或者修改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双反"调查的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