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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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9月3日在陕西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周生贤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日益凸显,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广大环保工作者要增强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的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和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妥善处置突发涉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有关地方和环保部门要坚持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速彻查已发现的几起涉铅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追究,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第二,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方案》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加强重金属危害及卫生防护科普宣传等作出具体部署。《方案》批准后,各地区要迅速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第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第四,加强科普教育和新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群众既认识到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又认识到其可防可控可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第五,有效防范其他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城镇清洁能源使用,鼓励洁净煤技术改造,减少燃煤污染。实行区域联防联控,逐步解决大城市灰霾天气问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对污染超标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七省(区)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国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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