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再改”锁定四领域
发布时间:2009-09-03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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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目前公用事业改革中出现的种种弊端,政府的监管不到位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备受关注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再次透出方向:并非所有的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都将列入本轮的改革范围,仅有供气、供水、供暖和垃圾处理四大行业将作为市场开放、吸引民间资金进入的主板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日前下发《关于请报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的函》(以下简称“函”),要求各省将上述四大领域的改革经验、教训、监管办法、价格变动等情况,填写上报该部。
与此同时,由住建部代拟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节能减排保障公众利益的若干意见》已有初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摸底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情况
“这一次上报时间为9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士电话中说,通知8月份才发到市里,但住建部要求上报的时间点是9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的此次调研的联系人孙旭静说,截至8月31日,有三四家的调研内容已经上报。但是她并未向记者透露具体上报的内容。
中国“水协”一位专家说,自2002年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来,我国全面启动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为公用事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市场多元结构。此次调研是对2002年以来市场化改革的总结,为调整政策做准备。“函”的调研内容中指出,各地要上报民营资金进入当地市政公用事业的情况;分析当地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引进民营资金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在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采取了哪些手段来消除这些障碍。
中国水网顾问、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指出,在改革中,有些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存在偏颇,以如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用于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为目的,忽视了改革的整体效应,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盲目市场化导致一些改革项目失败
住建部指出,希望地方政府能将自己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写出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是什么;开放市场应该消除哪些政策性障碍;如何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制度;如何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的政府监管工作。
北京国融大通咨询公司总经理李智慧说,此次调研重视以往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经验推进进一步改革,这是充分重视基层的做法。以前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缺乏调查研究。李智慧解释道,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模式和专业的术语规定不谨慎,盲目市场化,引入市场机制,是导致目前一些改革项目失败的因素。
目前公用事业改革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和问题,政府的监管不到位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大岳咨询管理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政府在今后的改革中需要加强监管,“现在政府的监管力度太弱”。
虽然国家一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改革,但是政策上的混乱却成为民资进场的阻碍。李智慧表示,目前妨碍民资企业进入公共事业的障碍主要是政府将民事法和行政法两个层面的内容混淆了。民事法层面政府应该放开、放松,让更多的民资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在行政法层面,政府对于特许经营权加强监管,如在特许经营的协议起草方面。“这样的改革才对路。”李智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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