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阳能发电
发挥太阳能光伏发电适宜分散供电的优势,在偏远地区推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在城市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配套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扩大城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必要的市场规模。为促进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做好太阳能技术的战略储备,建设若干个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示范电站。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 30 万千瓦,到 2020 年达到 180 万千瓦。
建设重点如下:
(1)采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偏远地区无电村和无电户的供电问题,重点地区是西藏、青海、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云南等省(区、市)。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约 10 万千瓦,解决约 100 万户偏远地区农牧民生活用电问题。到 2010 年,偏远农村地区光伏发电总容量达到 15 万千瓦,到 2020 年达到 30 万千瓦。
(2)在经济较发达、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设施,首先在公益性建筑物上应用,然后逐渐推广到其它建筑物,同时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十一五”时期,重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地区开展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到 2010 年,全国建成 1000 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 5 万千瓦。到 2020 年,全国建成 2 万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容量 100 万千瓦。
(3)建设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电站。“十一五”时期,在甘肃敦煌和西藏拉萨(或阿里)建设大型并网型太阳能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在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选择荒漠、戈壁、荒滩等空闲土地,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到 2010 年,建成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总容量 2 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总容量 5 万千瓦。到 2020年,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总容量达到 20 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总容量达到 20 万千瓦。
另外,光伏发电在通讯、气象、长距离管线、铁路、公路等领域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预计到 2010 年,这些商业领域的光伏应用将累计达到 3 万千瓦,到 2020 年将达到 10 万千瓦。
2、太阳能热利用
在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和太阳灶。到 2010 年,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 1.5 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年替代能源量达到 3000万吨标准煤。到 2020 年,全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约 3 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年替代能源量达到 6000 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