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下称“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覆盖全省城乡居民。3年内,山东将投入418亿元进行省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5项重点改革。
按照上述“方案”,到2011年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CBN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城镇职工参保率为76.8%,城镇居民参保率为64%,农民参合率为96.8%。
医保方案将重点照顾“弱势群体”
“方案”称,2009年,依法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2010年底前,除确有困难并经省政府批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之外,会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等其他各类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对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将积极推进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同时,“方案”确定,2009年,山东将把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根据“方案”,山东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方案”同时确定将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的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逐步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山东今年将制定出台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配套文件,选择3所以上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
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为配合今后3年医改方案中的5项重点改革,山东省需新增投入417.77亿元。这将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
而这近418亿元,国家共计补助95亿元,山东地方需要配套投入3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