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光伏发电上网价格招标后,又一项重要的能源价格制定正在悄然成型。
7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
在经历了诸多争议和角力后,中国风电行业此次可望步入全新的发展轨迹,对于此前饱受外界批评的风电招标电价,发改委改为按固定区域标杆定价。
根据《通知》规定,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的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发改委表示,此次出台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是对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和完善。它有利于改变当前风电价格机制不统一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有利于引导投资。
《通知》称,今后新建的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将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但《通知》并未详细说明四类资源区的具体划分方式。
《通知》同时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浙商证券新能源分析师张延兵表示,标杆电价法有利于规范市场和价格机制。当前风电场普遍经营困难,一是因为招投标制度下的低电价,二是因为电网接入跟不上。现在上网电价政策较之前的招标制度更有利于发电企业,还有利于引导资金投入。此价格已与火电上网电价相近,并且接近风电的发电成本,但受益于前期规模化发展,企业还是会有微利,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今后风力发电的推广和使用。
关于风电是实行招标制还是固定电价制,长期以来都是国内风电行业关注的焦点,相关政策的制定也几番摇摆。
发改委从2003年开始推行风电特许权开发,即通过招投标确定风电开发商和上网电价。
2005年11月8日,发改委办公厅在一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风电的上网电价将采取固定电价;风电电价由两部分构成,即以燃煤为参照的标杆电价,加每度电0.25元的风电补贴电价。
而2006年年初,在正式颁布实施的细则之中,这一规定被改成“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自2003年开始实行风电项目特许招标以来,一些企业为了抢占风场资源,压利润不压成本,整个风电产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真正的投资者被拒之门外。业界普遍期待决策者能够明确招标的标准和规则,实行固定电价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有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选择招投标制而不是固定电价制,一是希望对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进行保护,二是担心风电场盲目上马,不考虑后期的电网配套输出和电力消费问题,发出来的电无法并网销售,造成资源浪费。
对于前者,安信证券首席电力行业分析师张龙 认为,只要国产设备质量过关,企业还是情愿采购价格相对便宜的国内产品,标杆电价总体而言对国内产品有利。
而对于后一种担心,按照张龙的说法“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他认为,与目前风场资源浪费比比皆是刚好相反,树立标杆电价反而能使企业控制建设成本的动力更足,企业也会更倾向于选择发电好的区域设立项目,
“发改委此次的举措对整个产业是一个重大推动”,北京群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韩晓平 表示,标杆定价的好处是,明确了发电价格和发电时间,企业能够选择合适的发电机组,从而提高了风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他看来,更重要的一点是,电价固定,企业可以进行项目融资,而项目融资不同于股权融资,并不占用企业债务。
在此之前,由于项目审批和电价等不确定性因素多,风电企业进行项目融资时普遍存在一定难度。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调研部主任沙亦强分析指出,风电领域“跑马圈地”由来已久,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标杆电价,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