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2013年前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广大农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通知指出,各地要科学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在规划中要统筹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加强水源可靠性论证,节约地下水资源,倡导利用地表水。通过打破行政区划,统一配置水资源,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
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管护模式,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特别是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饮水安全工程不得随意拍卖或转让。对个别工程确需承包或租赁的,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半数以上受益户的同意,其所得收入要继续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扶持力度。在用电、办证、税收、水质监测等方面,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费用减免和优惠,水质监测、检测经费由当地财政保障,以提水为主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可参照当地农业灌排电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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