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与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根据这个《备忘录》,天津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滦河上游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
根据《备忘录》,两地将建立两地水污染治理补偿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各类水资源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按照国家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海、滦河流域,特别是子牙新河、沧浪渠和蓟运河等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合作。加强两地相邻海洋、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合作。
《备忘录》还提出,两地共同争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获国家批准,促成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尽快立项并实施。为搞好两省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双方要在国家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共同配合国家建设好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渠工程。
天津九项综合措施保护引滦上游水源
针对引滦上游水污染加剧的严峻形势,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近期工作的意见》,采取9项综合措施,实现引滦上游水源的有序管理和依法保护,有效遏制引滦上游水质恶化趋势,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引滦入津:改变一座城市命运的水利工程
25年前,引滦入津工程开工建设,这个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的水利工程深刻改变了一座特大型城市的命运,让天津人民从此告别了喝苦咸水的历史,成为改革开放中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至今,这条水渠还在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