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名从墨西哥经上海转机飞赴香港的旅客在香港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后,上海立刻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同时,上海市卫生局还要求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意味着该病的处置措施和SARS位于同一类别。另外,本市将对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实施消毒。
截至5月2日上午11时,记者从上海疾控中心获悉,和前述患者同乘航班的旅客大部分已经联系上。据疾控中心党委办公室主任冷光鸣介绍,对于已联系上的旅客将依据卫生部发布的《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下称《指南》)进行严格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对于目前未联系到的个别乘客,将继续加紧联系。
目前,上海市卫生局已向本市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健康教育所下发详细的《指南》,覆盖到所有相关机构及人员。
另外,卫生局还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管理,严格按照《指南》做好疑似和确诊等病例在隔离治疗期间的分开管理。
法定传染病分类标准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依次递减。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0余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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