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备受媒体和业界关注的《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终于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8大任务和11项政策与此前热议的讨论稿基本无异,唯一令人深感遗憾的是,此前备受关注的自主品牌公车采购方案在规划中并没有体现。此前的规划稿,共有12项具体政策,悄然消失的那条规定是:“调整政府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使有关排量和价格的规定更有利于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产品;从2009年开始,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汽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自主创新的
新能源汽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据消息人士透露,之所以删除这项规定,是因为该内容比较敏感,有可能违反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全国两会期间,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也提出,中国不会出台贸易保护政策。因此,如果政府现在出台“公车采购向自主品牌倾斜”政策,就显得不合时宜。果真如此吗?且不说“只买美国货”这种赤裸裸的保护条款,在国际上,政府采购偏重于本国企业和自主品牌产品已是惯例,保护和支持民族工业是各国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跟“国民待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