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是一项重要内容。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年内计划投资8.3亿元,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确保到今年底,沿太湖和阳澄湖重点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其他地区达30%;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面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副市长周玉龙出席会议。
根据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要求,我市须对2007年当年和以前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尾水排放要达到一级A标准,以减少氮磷排放量。为此,全市有8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需实施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总规模204万立方米/天。
去年,全市共完成除磷脱氮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26座,规模达50万立方米/天。另有26座在实施中,其余的均已进入前期准备。其中,张家港市所有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除磷脱氮提标改造任务。此外,全市共完成255个规划保留农村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建成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5个,敷设污水收集管道761公里。太湖一级保护区完成67个规划保留农村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治理,阳澄湖水质保护区完成18个规划保留农村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治理。
尽管投入大、工程紧、进展快,但据测算,到2008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18%,太湖一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6%,农村水环境得到一定改善,全市56个建制镇中55个已建成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或接管至周边其他污水处理厂,但离省、市治理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按照市政府“十一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到2010年,沿太湖一级保护区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力争达到80%,其他地区力争达到50%,全市农村规划保留的2500多个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处理做到全覆盖。为此,今年,我市计划投资8.3亿元,建设独立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14个,太湖一级保护区要完成92个农村集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要完成73个;列入苏州市新农村建设的358个示范村,年内必须建成1个集中居住点的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