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4日通过了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进一步提高至15%,但仍低于17%的市场预期。
这已经是半年内中国第三次调整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2008年8月,国家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随后在11月,再度将纺织品(包括粘胶纤维制产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4%。
3月5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王天凯向《财经》记者透露,纺织业的出口退税率有望再次提高。
王天凯表示,目前纺织业出口形势严峻,国内市场压力也在加大,迫切需要国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他透露,有关部门已经向国务院递交报告,建议将纺织出口退税率调高至17%,将退税范围涵盖第11大类50章至63章中的纺织品服装和第94章中的家用纺织品。
对于大批中小纺织企业陷入困境,王天凯表示,在金融危机面前,纺织业不仅要进行调整,而且要实现产业升级。
他认为,目前除了需求萎缩、市场结构发生变化之外,纺织业最大的困难在于中小纺织企业融资难,在担保、抵押等方面,都存在困难。国家应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信贷、税收等方面真正扶持一批中小企业。
受出口持续下滑、行业普遍陷入困境的影响,此前,中国政府已两次提高纺织行业出口退税率。2月6日,国务院通过了《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将纺织业重新定义为“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和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