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节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民用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日前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工程必须100%完成建筑节能开工条件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建筑节能检测和能效评估工作。据悉,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通风空调检测、节能材料检测、节能现场检测不符合节能检测标准不能通过验收,更不用说申报“白玉兰奖”和“鲁班奖”。上海市近日公布了通过评估认可的通风空调检测和节能材料检测机构名单,通风空调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名单中,除了可以做节能材料检测之外,目前同时能够进行包括通风空调、配电电源质量、电线电缆等节能工程现场检验的专业检测单位有:上海德方标准实验室、建科集团等4家。具体为:
1、上海德方标准实验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29号, 电话: 800-6200-555,021-64851838 。
2、中国建筑科学集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电话:64517000。
3、上海市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路750号。
4、上海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这几家单位检测能力齐全,已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委员会审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备案。如何按照贯彻和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外墙外保温材料检测和通风空调现场验收,很多工程单位对节能检测标准还不是很清楚,记者了解到: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国标进行通风空调检测和建筑节能检测,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不多,最好提前做好沟通预约。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节能,建筑节能材料、通风空调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因此,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定了20条强制性节能检测标准,如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保温材料板材与基层的现场拉拔试验、后置锚件的现场拉拔试验等均列入了强制性条文的范围。第一次把建筑节能工程明确规定为一项分部工程,全文共10个方面的内容,将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情况、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四个环节作为施工和验收的重点,实现全过程管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后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已开工建设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尚未开始施工的,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或相应的地方标准进行节能材料和通风空调检测验收,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予以备案或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