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的目标
为应对气候变暖,欧盟提出了在2020年之前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20%和生物燃料占运输燃料10%(请参照本刊2007年第31期)的目标。关于前一个目标,瑞典、拉脱维亚、芬兰、奥地利、葡萄牙等5国在2005年就已实现,其余的22个国家处于不同的水平,也有国家无论怎样努力也难以实现。
关于后一个目标,还提出在2010年末生物燃料占运输燃料5.75%的中期目标,但根据目前情况,估计到2010年只能达到4.2%。区域内生物燃料的生产,主要是以菜子油为原料生产乙醇和以甜菜及小麦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尽管其产量在增长,但仍没有把握实现目标。由于利用农业用地来扩大燃料作物的生产受到限制,因此生物燃料的很大一部分不得不依靠进口。近年来,从南美尤其是从巴西进口的乙醇和从东南亚进口的棕榈油呈增长趋势。但如今,在对生物燃料的一片赞美声中警钟已经敲响,即要求生物燃料生产的全过程具有环境、生物多样性、温室气体排放量等方面的可持续性。非政府环境组织重点批评的就是热带地区因发展生物燃料作物而使天然林消失。
二、促进来自可再生供给源的能源利用
针对这样的批评,欧洲理事会于今年发表了“关于促进和利用来自可再生供给源的能源条例草案”,规定了生物燃料的环境可持续性标准。其核心内容如下:
1.使用生物燃料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应比使用化石燃料削减35%以上。此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适用。
2.生物燃料所使用的原料不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如下土地上生产的:①人为干扰度极少的森林;②出于自然保护目的被指定的地区;③物种多的草原地带。
3.生物燃料所使用的原料不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固碳量高的如下土地上生产的:①含泥炭地的湿原;②面积超过1hm2、树高超过5m、树冠覆盖率超过30%的森林。
由于生产方法不同,生物燃料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有很大差距。按照使用生物燃料要比使用化石燃料减排温室气体35%的标准,以甜菜为原料生产的乙醇勉强可以跨过35%的门槛,而小麦乙醇则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燃料,其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在0~67%的范围。甘蔗乙醇的减排量为74%,可以从巴西进口,但今后从砍伐森林营造种植园获得的原料不得违背上述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美国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乙醇以前几乎不曾出口到欧盟,因为玉米乙醇的确没有跨过35%的门槛。以菜子油为原料的生物柴油可减排36%,可以出口欧盟。以棕榈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未标明生产方法的占16%,在生产过程中甲烷排放为零的占51%。而且,今后期待以造林木为原料生产的乙醇将占70%。
三、棕榈油与天然林的消失
预计欧盟的新条例草案经成员国政府及欧洲议会通过后将于年内生效,但此项措施使印尼和马来西亚产生强烈的危机感。2006年全世界棕榈油产量为3 680万t,其中38%产自印尼和马来西亚。这2个国家在过去20年都采伐天然林,扩大了油棕种植面积,近年来随着棕榈油价格上升,种植油棕的收益超过了木材生产,因此砍伐天然林种植油棕的趋势仍在继续。尤其在印尼,由于预测到世界棕榈油需求量还会进一步增加,因此计划将油棕种植面积扩大1倍,达到约1700万hm2。印尼和马来西亚因天然林的消失,受到欧美诸国的强烈谴责。因此,两国的生产商及主要进口企业等于2003年成立了“可持续的棕榈油圆桌会议(RSPO)”,制定了由39个标准127个指标组成的认证制度。
此次欧盟采取的措施也许能阻止热带国家的天然林转变为油棕种植园,但不能期待产生很大效果。因为根据条例草案,2007年末以前建立的种植园不受条例限制,可用于生产生物燃料,2008年以后的种植园最好生产农作物等。而且,从2006年全球棕榈油进口情况看,中国的进口量占全球19.3%,欧盟占16.7%,印度占10.3%,即使欧盟进一步强化进口限制,中国、印度等进口大国也不会紧随其后。
在欧盟区域内生产的生物燃料作物,其平均单位面积产油量比油棕低,棕榈油产量为每公顷3.74t,而菜子油仅为0.67t。毫无疑问,在欧洲与其发展生物燃料作物,不如从热带地区进口。